凌晨两点半左右从恶梦中醒来,而且已经汗流浃背了。印象中我从没有从梦中哭醒过来,于是一不做二不休,干脆哭个痛快!
“一个单纯的孩子,过着她快活的时光,兴冲冲地活泼泼地,何尝识别生存与死亡?”——这四行诗是英国诗人William Wordsworte的一首名为《We
are seven》的小诗的开头。有一天,William在乡间小路上遇到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,问她家里兄弟姐妹有几个,小女孩说我们是七个,两个在城里,两个在国外,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在她家附近教堂的墓地里埋着。在小女孩心里却分不清生与死的界限,她每晚都会携着她的干点心和小盘皿到墓园的草地里边吃边唱,唱给土堆里她的兄姊听。William觉得很好笑,但是小女孩却天真地眨着灵动的双眼说:“可是先生,我们还是七人。”……
前面的这一段摘自于我2000年3月12日的日记,十年前因为一次次痛苦的经历让我没有勇气撑起高考的压力。我们常说经历给人成长,让人成熟,但经历也一直在改变着我们,让我们脱胎换骨,或者越陷越深。莎士比亚曾说过——There
is a history in all men's lives。只要翻开我从1998年到2005年的日记,就如同翻开一本历史书一样,那些快乐的、伤心的、无聊的、愤怒的、激动的、讨厌的和害怕的就像这次的冰岛火山一样喷发出来,一直影响到现在的我。
其实我早已经受够了这样的经历了,也受够了现在的自己了,因为什么都不能代表我。我的衣服不能代表我,我的钱包不能代表我,我的工作也不能代表我,我的感情更不能代表我,那么我到底算哪根葱呢?在上海租金超贵的办公楼里干着一份看似体面的工作?每天赶公交挤地铁过着小白领的生活?拿着十来万的年薪,并且一直在努力并相信自己不会碌碌无为一辈子?长得不算英俊潇洒,但至少五官端正并且每天都干干净净衣着体面地出门?不抽烟不酗酒,业余时间只喜欢弹弹电吉他到K房吼两嗓子?对感情专一不朝三暮四,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会死心塌地爱一辈子?或许以上每一点单独列出来,都可以找到成千上万像这样的男孩,所以,我还是小屁孩一个,不是么?尽管在上海的高档地标上班,但我依旧习惯于住在高桥这个偏远小镇上;尽管每天从鸡叫做到鬼叫,但从没发现自己有何突破性的成功;拿着一份中产阶级的薪资,但还是要省吃俭用与上海的高房价拼命;尽管独树一帜地喜欢弹电吉他,但只会窝在家里一个人自娱自乐,不爱到处乱跑;尽管极其传统地对待感情并且一旦认定了就专一到不行,但还是老是会掉链子很多地方做的不好。从始至终我都普通到不行,我做不了什么大事也不想做什么大事,只想为你做一件事并且没有任何历史地一起走过这一辈子!
……在那天的日记中,我最后这样写到——如果有一天我偶然再遇到她,或许我会没有勇气对她说:“可是,我们还是两人!”——现在,我更希望这句话是写给十年后的你的,当我再遇到这一次次的痛苦经历的时候,那个能站出来的人将会成为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人之一,那些白痴经历已经到此结束,小屁孩的历史已经到此结束!
|